剑尊冷酷无情 第106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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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也不知道朱紫阁的所在,但他知道怎么找朱紫阁。 夏遗一步如剑,劈开层层禁制,跨入城主府中。 此城城主惊愕地看着他:“你……剑魔!” 夏遗懒得与他废话,一剑枭首。 城主令浮现,夏遗伸手握住城主令,冷笑一声,手掌用力,生生将之捏碎,转身又向下一座摩厌城而去。 摩厌百城,是养蛊的罐子。 城主令中的道韵,是喂给蛊虫的食饵。这些为了摩厌城中道韵而争夺不休的魔修,皆是别人养在罐中的蛊虫,吃了人家的饵,就要受人家所控。哪怕日后已跃出百城,那也不过是出了蛊罐的虫。 那些个从百城城主修成拾柒大魔的,或有知或无知,都是别人手中的傀偶。 夏遗又破了一座城,捏碎一枚城主令。 他要看看,等他把朱紫阁的罐子都打碎后,他出不出来! …… 剑魔夏遗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疯,开始杀摩厌百城城主。这消息风一样传遍了整个凉洲。 魔修们开始人人自危。就算不是百城城主,被夏遗撞见也难保不会被他顺手宰了。这位从剑阁阁主堕为的大魔可从不与魔修为伍。 摩厌百城的城主们则更是惶惶不安,他们难舍城主令当中的道韵,却也不敢拿自己的脖子去试夏遗的剑锋。而且,这个疯子不止砍人,他还把城主令都给捏碎了! 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吗? 拾柒大魔……现在或许应该改成十五大魔了,有两个已经被剑尊给斩了。他们能不能挡一挡夏遗? 但这些大魔都早已不需要摩厌百城的城主令了,谁还会愿意对上夏遗吗?至于还剩下的百城城主……他们捏一起,大概、可能、也许,能与夏遗掰一掰腕子?可身为魔修,想要他们全心全意地合作,可比登天还难。 凉洲中一片愁云惨淡。 盛惊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正在金云城中。 金云城在摩厌百城中排行第二十七,其名“金云”,是因为城中生有许多金云树,此地气候常年如春,金云树四季开花,花色在金黄到淡白之间,密密簇簇,一树花,就像一朵金云。 这里实在是一座美极了的城。在这样的城中,也很少有人愿意争斗,当然,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城主金轩色的武力值威慑。 盛惊晓坐在一株金云树下,心中很惊奇。他左面是一个卖花灯的摊贩,右面正在叫卖金云糕,往来行人热热闹闹的谈笑,或停下来买一点东西。 若不是深知自己正身处魔洲深处,他只怕要以为自己正在凡人的花灯会中。 金云城怎么竟是这个样子? 盛惊晓还没到可以挑战金轩色的程度,他来只是因为正好在附近,想来见识一下金轩色——听说这位城主最近时常离开城主府,在城中游乐闲逛。 很快,盛惊晓就知道金轩色为什么天天游乐了。 城主府门大开,走出一个人来。 这个人……大概、貌似、可能,是一个男人? 盛惊晓一眼没分辨出来,直到他看见这个人脖子上并不起眼的喉结。 这个人体型娇小、皮肤洁白柔嫩、五官线条柔和、眼睛大而明亮,看起来有点像一个过于娇柔的少女,那皮肤细嫩的模样,好像一碰就会红,以修士的眼力,竟都没有看出瑕疵来。 他的确很好看,或者说,过于好看了,有点像修习过特殊功法的修士,能够在人心底勾起一丝不起眼的痒。 但他绝不可能是金轩色。 盛惊晓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修为,他的脚步轻重散乱、呼吸深浅虚浮,别说修行了,他好像连一点凡人的功夫都不会。 这样一个人,怎么会从金轩色的城主府中走出来呢?他和金轩色是什么关系? 盛惊晓很快就见到了金轩色。他从这个过于娇柔美丽的少年身后走出来,穿着一身暗金铠甲、头发高束,身姿英挺相貌俊朗,气息深不可测。的确当得上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。 但是金轩色自出现后,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少年。他的目光温柔深情,甜得几乎快要拉丝。 盛惊晓抖了抖鸡皮疙瘩。 金轩色喜欢这种类型的吗?他倒不是质疑别人的喜好,但……一个能夺得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之位的魔修,会如此深情地爱上一个人吗? 盛惊晓不由去看那个少年。 少年已经在街上逛了起来,他好像很开心,完全没有觉察到在摩厌百城中出现这样一条街道是多么不正常。他的每一个动作好像都在勾动人的心弦,每一个表情好像都要牵出一道旖思。 他已经逛到了花灯的摊位上。花灯架子最高层挂了一个十分精致的九层塔灯,飞檐翘角、流苏金铃,每一层上都绘着不同的图画,或山水或花鸟、或人物或楼阁,又会随着楼层转动而变化,图画仿佛活了一般。 少年着迷地看着这盏花灯,对摊主问道:“老板,这盏花灯怎么卖?” 摊主提起一盏百花彩雀灯,笑呵呵道:“小公子,这盏灯是我的招牌,不卖的。您挑一挑别的?你瞧这盏,这盏花灯也好看,瞧瞧,多配您啊!” 少年提着彩雀灯在自己身旁比了比,转头对金轩色笑问:“好看吗?” 金轩色的目光一直都没从他身上移开过,任谁看到金轩色现在的眼睛,都不会怀疑,他的确是会为了讨这个少年的欢心,而将一整座魔城都改换成人间繁华的模样。 “很好看。”他说道。 少年满意地转回头,对摊主道:“这盏我要了。那盏九层塔灯真的不卖吗?” 摊主摇头:“小公子,您就别难为我啦,这可是招牌呀,哪有把招牌卖了的?” 少年一嘟嘴,睁大眼睛对摊主道:“可我真的很想要,您就卖给我嘛。” 摊主无可奈何:“哎、这……哎,算啦,谁叫我看您合眼缘呢?” 少年欣喜笑起来:“那就多谢您啦!” 盛惊晓看着这少年的喜笑,不知怎么的,竟也觉得他十分可爱,金轩色会爱上这样的人,好像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了。若是换成他…… “你傻了?快点醒醒!”最强剑修系统在他神识中扯着嗓子喊。 盛惊晓脑子一清,在看那少年,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喜欢。他连忙移开眼睛,不敢再看,对系统问道:“他怎么回事?也有‘金手指’吗?” 最强剑修系统道:“你最好躲他远一点。他是有‘金手指’没错,但他的‘金手指’不是我们这类规则碎片,而是别人专门造出来的东西。” 盛惊晓已悄悄退到远处,正想继续问,余光瞧见那少年欢笑着跑向金轩色。 他现在目光从那少年身上移开,就能觉察出更多的不对劲来。 这满街的人目光都在偷偷瞟向那少年,他们看上去都爱慕而痴迷,只是摄于金轩色的存在,不敢靠近那少年。 “他身上是什么玩意?”盛惊晓心惊道。金轩色修为在第七重天玑境末期,以幻术出名,也会被那少年所迷吗? “大约是‘万人迷’、‘人见人爱’这类光环吧。”最强剑修系统道。 正说着,盛惊晓又听见金轩色与那少年的对话。 “娇娇,你喜欢这座城吗?”金轩色问道。 “喜欢啊!”少年嘴角沾着糖渍,笑容大大。 “那我把这座城给你好不好?” 少年已经眼角迅速泛红,眼看就要掉泪,还在问:“为、为什么?你要离开吗?你不要我了吗?” “有了这座城,你就可以保护自己了。” 来回拉扯几番后,金轩色终于把城主令转移给了那个少年,又在少年的哭泣恳求下留了下来。 金云城中忽然起了风,风吹得满城金云树飒飒作响,金白之色的花如雨坠地。 盛惊晓的脸色变了,他从这风中感受到了凶烈的剑意。 金轩色的脸色也变了,他发现自己留在城中的这一具幻象化身竟无法消散。 只有那少年还懵懵懂懂,抓着金轩色的袖子追问:“这是换城主导致的异象吗?” 金轩色没空搭理少年,他绷得紧紧的,眼睛死死盯着道路的尽头。 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个人,身材高大、筋骨嶙峋,眉间竖痕深深,提着一柄剑不紧不慢地走过来。哪怕从未见过他的画像,但只要见到他的第一眼,就可以确认他是谁。 “剑魔,夏遗。”金轩色干涩道。 除了他,没有任何人当得上“剑魔”这个称呼。 那少年似乎也被摄住了。可是他的眼睛紧接着就亮了一下,用压低后但仍然能让所有人都听见的声音对金轩色道:“他是你的敌人吗?” “你放心,我一定会保护你!”他挡到金轩色身前,仰头看着夏遗,脸上带着那种在恐惧中鼓足勇气的表情,眼中又泛起泪花,“金大哥是个好人,你不要伤害他!” 夏遗看都没看他一眼,目光越过他头顶,看向金轩色。 “我已经不是金云城城主。”金轩色道。 “对!”那少年咬着嘴唇,凸显出嫩红的唇珠,满脸倔强,“我不会让你伤害他的!” 但金轩色还在继续说:“这算是我献给大人的礼物,请您放我一马。”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,是想操控这个头脑简单的少年暂时做城主替身,他自己则只留一具幻象化身于此。 若夏遗不再四处屠戮摩厌百城之主,他就拿回城主之位,若夏遗来了,他就散去这一具幻象化身。 但谁想到,夏遗的剑域竟生生将他的幻象化身给截留了下来! 以夏遗的修为,哪怕只是幻象之身,他也绝对可以凭借着联系把自己斩了。剑魔夏遗要杀人,何时看过身份了?无论他是不是摩厌城主,都不妨碍夏遗顺手把他给砍了。 这就是金轩色为什么选择这个少年做替身。他那古怪的魅力曾经也令金轩色沉迷过很久,很是花费了一番功夫才摆脱出来。金轩色不指望他也能让夏遗沉迷,只期望他能令夏遗分神一瞬,这一瞬,就是金轩色逃走的机会。 可惜,他连一瞬都做不到。那金轩色就只能指望他的特殊性能引起夏遗的兴趣了。 少年不敢置信地看着金轩色:“你……你怎么能这样对我?” 他的眼泪已经掉了下来,水晶珠儿似的挂在脸上,眼尾通红,被雪白的皮肤衬得十分显眼。 许多人都已恨不能冲上来,为他擦去眼泪、替他怒斥金轩色、帮他挡住夏遗。 但他们都陷在夏遗的剑域当中,谁也动不了。 没有人来帮他,这显然违背了少年一直以来的认知。他开始慌乱,他慌乱时也显得可怜可爱,像一只小兔子。 夏遗忽然笑了。他也发觉了这个少年的“金手指”与众不同。 他的剑挑在少年的脖子上,问道:“他为什么不能?” 这张凶戾的脸上突然露出笑,就显出他的好眉眼来。少年忽然开始脸红,软声道:“因为……因为我有‘万人迷光环’。” 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,惊恐地捂住嘴。 “继续说。”夏遗的剑上移,剑锋闪着可怕的寒光。 少年被迫移开手去躲剑锋。他一移开手,嘴巴就不受控了。 “‘万人迷光环’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,它是勾魂使补偿给我的‘金手指’。因为他勾错了魂,我寿命还没有尽,他怕被上司发现,就答应让我穿越,给我金手指补偿。”他越说神色就越惊恐,可是偏偏停不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