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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完标题后,他看着空荡荡的密室发愁—— 该怎么办啊…… 一墙之隔,贝果夏突然停住,警觉地问:“你问这么详细干嘛?” 谜语人:“我说因为我无聊你信吗?” 贝果夏:“当然不信,你该不会也想写无限流,要抄这些构思吧?” 谜语人嗤之以鼻:“这就不是我的风格,我喜欢把谜语和关键线索放在哥谭的各个角落,让蝙蝠侠一边解谜一边拿线索,智商考验可比人性考验好玩多了。” 贝果夏沉默着,终于趁着黑暗,羞耻地伸出舌头,试图舔到前襟。 当然,很快他发现他的舌头还没一条正在喝水的猫舌长,别说前襟,连下巴尖都碰不到。 于是他缩起下巴,埋着头,再接再厉地抻舌头。 系统终于忍不住了:“你在干嘛?” 贝果夏悲痛地想:“只要我还活着,就必须写作。我要以舌为笔,以血为墨,在墙上记下我的灵感。” 系统:“……” 几次依然舔不到,贝果夏一甩舌头,长叹一声: “算了,直接写吧。” 他舔血其实是为了不伤舌头。 咬伤舌头固然有血能直接写成字,可这样一来,不知道要损耗多少血。 万一不小心把舌头写断,那可更尴尬了。 敌人还没被诅咒死,自己先来个“咬舌自尽”。 贝果夏后脑勺贴着墙,扭过脸,伸出舌头,向一边偏着,希望能让舌尖落到墙上去。 显然他错估了半边脸颊的长度,舌头依然不能与之相敌。 倒把他抻得眼歪嘴斜,颚骨隐隐作痛。 谜语人见他迟迟没动静,狐疑地问:“你在干嘛?” 贝果夏顿时泄气,喘着气说: “我恨自己怎么不是个无常鬼,看人家白无常,舌头伸出来能给裤子系两圈腰带。” 谜语人伸脚碰了碰,电锯还在。 联想到比利给他们的提示,他问:“这把手动电锯,还能用。你愿意锯掉你的一只手,换我们两个人的自由吗?” 贝果夏:“我不愿意。” 谜语人语塞,不太高兴地说:“你不是超级英雄吗?怎么一点牺牲精神也没有?” 贝果夏诚恳地说:“第一,我说过这太老套了,还有抄袭的嫌疑,我不能支持这种事。第二,我不是超级英雄,我只是一码字写书的,丢什么都不能丢手,你知道单手码字多痛苦吗?” 谜语人劝道:“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功能叫语音打字,用说话声解放你的手。” 贝果夏说:“你是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,有些文字就不能发语音。比如两个人谈情说爱的私话,能用语音说吗?” 谜语人不以为然:“莎士比亚的话剧听过吗?你再肉麻能麻得过莎士比亚?” 贝果夏说:“你按莎士比亚为标准?真是太看得起我了,我现在说的是琼瑶,不,我说的是网文。” 莎士比亚这么写: “这朵花,我以玫瑰名之。可是,如果它换了一个称呼,香味始终不变。” 琼瑶这么写: “我真的好喜欢你,不管是那个刁蛮任性的你,活泼可爱的你,还是现在这个楚楚可怜的你,我都好喜欢好喜欢。” 贝果夏只会这么写: “这罂粟般有毒的男人,妖精般纯洁的面庞,雪白的大长腿,绝佳的身材,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。 “看这男人刀削般的脸颊,斧刻般的鼻梁,他深深地醉了: “啊,苏苏,我该拿你这个小妖精怎么办?” 读写什么的,不可能的。 所以贝果夏坚信,发明语音写作的人肯定没做过市场调查。 或者就没考虑到大多数写手的需求: 想想看,如果是在海棠写文,语音写作就更刺激了。 谜语人沉默后,贝果夏继续和舌头长度作斗争。 直到系统终于看不下去了:“我想说……” 贝果夏想:“什么?” “你为什么不能脱掉鞋子,用脚趾在地上写呢?” 贝果夏:“……这种关键词早点说好吗?” 系统:“谁知道你是真没想起来啊?我还以为你老吐舌头是在恶意卖萌呢。” 这时,远在伦敦的亚当问:“我们该怎么找到本呢?” 克鲁利说:“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本,这可不好找。” 亚当不以为然:“我相信认识的康斯坦丁的‘本’只有一个。” “可说不定愿意承认自己认识康斯坦丁的‘本’一个也没有。”克鲁利补刀道。 于是亚当发挥他的能力说: “我要见那个认识康斯坦丁的‘本’,现在就要他出现在我面前。” 他是撒旦之子。 言灵总归是他能力的一部分。 贝果夏“蹭”地出现在他们面前。 来不及寒暄,来不及说清前因后果,贝果夏看着这三个陌生的人,甚至来不及惊恐,便大声问: “你们谁有手机,借我一个用。” “哦,冷静点,”亚兹拉斐尔安抚他,“你不用报警,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。” 贝果夏不耐烦地说:“我不报警——我要把我的灵感写成文发在论坛上,幸运的话,明天的首页推送可能就是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