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8章 再次遇害
壁橱刚一打开,一股刺鼻的味道就涌了出来。 怎么说呢,就像是腐臭的肉类那股味道,其中还有血腥味和烂海鲜的味道。 我被这股味道熏得够呛,捂着鼻子看向壁橱。 那中年男人直挺挺的站在壁橱里面,由于他没穿衣服,所以我们能清楚得看到。 这个中年男人身上的皮肤全都不见了,只有脸部还是完好无损的。 我看到的红色液体,就是从这个男人的身上流出来的血。 这个中年男人刚才还是好好地,怎么一会功夫就变成了这样。 难不成他自己走到了壁橱里,然后扒了自己的皮,可是我根本就没看到他身上的皮去哪里了。 苏魔一看到这中年男人,脸色就十分的难看,直接给警察局打电话。 幸好因为苏魔有政府那一层的身份,不然估计我们都得给抓起来。 苏魔叫警察来,就是不想惹上麻烦。 两天以后,警方的勘察结果出来了。 现场除了我们自己人,就只有那个中年男人的脚印了。 经过调取酒店的监控,案发当时屋子里也就只有中年男子一个人。 也就是说确实是中年男子自己走进了壁橱,然后死在了壁橱里。死因就是因为身上的皮肤全都没了,失血过多。 但是这件案子还不能算完,就算能定性为自杀,还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。 比如说中年男人身上的皮肤去哪了,他又是用什么东西弄掉了全身的皮肤。 对于警方来说,这件案子就是无头案,可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初见眉目,而我也终于得知了关于血衣的资料。 苏魔说过,他这次来救中年男人纯属是还小向的一个人情,至于小向是谁,苏魔并没有明说,我想应该是苏魔的老朋友。 现如今中年男人死了,还是死在苏魔的眼皮子底下,这无疑是狠狠给了苏魔一个大耳光。 我本想救了人就不瞠这趟浑水,没想到血衣够狠,这次不毁了血衣,我苏魔就不回去。苏魔咬牙切齿的对我们所有人说道。 我只对血衣感兴趣,所以就趁机赶紧问血衣的事情。 从工地挖出来的那个袭柜你还记得吧,那里面装着的就是血衣。” “棺材被挖出来的时候倒没什么,如果当时老陈放火烧了袭柜,最多就是他们几个死,老陈偏偏把袭柜带回了家,血衣才得到了出世的机会,袭柜的尸气就是那个女尸的,那女尸就是血衣自己找的主人,可惜的是那女人死后将血衣给带进了棺材里,现如今血衣出世,要么吸食足够的精血,要么就是找到下一个主人。苏魔喃喃说道。 原本就对血衣不了解的我,这一下子更是糊涂了。后来我才知道,那血衣是有灵性的,会自己寻找主人。 据说穿上血衣的女人看起来都很漂亮,而且还不会衰老,就像那个工地挖出来的棺材里面的那位。 那棺材里的女人就是血衣的上一任主人,她死了以后就把血衣给封印起来,并且将血衣带进了坟墓里。 至于为什么那女人浑身没有皮肤,脸部却是保存完好,全都是因为血衣的缘故。 作为血衣的主人,最终是要被血衣吞噬掉得,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全身的皮肤都会不见,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活活拔了一样。 血衣很邪性,上一次血衣出世死了很多人,最终还是血衣自己找到了主人,又阴差阳错被带进了坟墓。 没想到居然又被人给挖了出来,血衣在寻找他的下一任主人,先是从那些把他挖出来的人中寻找,要是找不到,就会不断的杀人,吸取人的精血,一旦被血衣缠上,这辈子都别想安生。苏魔揉着太阳穴,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疲倦。 我这才明白苏魔的意思,合着苏魔来就是想救下那个中年男人,起码让血衣无视掉这个男人。 可没想到血衣已经开始寻找自己的宿主了,血衣出世的时候就只有中年男人和几个工人在场。 老陈是第一个把血衣带回家的,所以血衣选了老陈,可惜老陈因为某些原因被血衣放弃了,最终死了。 而那个中年男人则是第二个被血衣盯上的人,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血衣的魔爪。 从苏魔那里我才得知,其实这血衣就是一件衣服,一件用人皮做的衣服,并且还有一段凄美的故事。 而我师傅一听说血衣就硬要跟苏魔来,这里面也是有原因的,因为血衣是出自摸金校尉之手。 血衣已经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,摸金校尉一脉早就想毁掉血衣,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,能毁掉血衣的也就只有我们摸金校尉了。 血衣顾名思义,就是一件染血的衣服,但是这件染血的衣服可不是用的什么布料,而是用活生生的人皮所致。 制作血衣所用的人皮还不能是普通人的人皮,必须是女子的皮肤,而且这名女子还得是阴年阴月阴时的阴人。 当时想要制作血衣的人是一位战功赫赫的王爷,也不知道这位王爷从哪里听说了血衣的事情,传说中的血衣穿在身上可以让人长生不老。 经过寻找,这位王爷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阴人,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女子,并且还是纯阴之身。 不巧的是这个阴人却是我们摸金门下的弟子,所以王爷就找到摸金门下,想要要那个女弟子来制作血衣。 摸金校尉们自然是不同意制作血衣,更别说交出那个女弟子了。 可人家那要人的是位王爷,而且还是一位权势滔天的王爷,这王爷铁了心要血衣,便是想尽了办法迫害摸金校尉,一时之间摸金校尉死伤无数,甚至还成了王爷悬赏的对象。 后来那个女子实在不忍心看同门被残害,一怒之下找上了王府,自刎在王府门前。 这纯阴之人的人皮就有了着落,王爷念及这女子的忠烈也就不再追杀摸金校尉一脉,可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,因为制作血衣,非摸金校尉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