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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黑龙经过大都会上空,引来大都会市民惊奇地抬头,或是熟练地跑进安全屋,等超人去救场。

    那条龙实在太大,太狰狞,它令天空都变成阴的,吹来的风亦有了重量。

    红披风烈烈,大都会的守护神出现黑龙前方,抱臂与骑士遥遥相对,“切斯特?”那个时候,他的超级听力意外听到狮鹫骑士的真名。“你的黑龙引起恐慌。”他陈述。

    骑士:“借道。”是霜雪压枝头的沉冷。

    “你要往哪儿去?”

    “哥谭。”

    超人让开道,目送黑龙远去,“拉奥,我觉得他会和B打起来。”这位地球上最英俊的男人露出苦恼的神色,“我是不是不该放他过去?但是他看起来真的很急迫。”

    超人用超级听力关注着布鲁斯那边的情况,“B也很急迫?”

    是挺急迫的。蝙蝠侠直接把小警察从他的驾驶座扯开,自己踩油门,飙车速飙向三百。

    成功和蝙蝠车对接后,蝙蝠侠更是启动自动驾驶模式,设定速度开到五百。然后升起车窗,和大儿子快速换好蝙蝠侠和夜翼的战斗服。

    蝙蝠车从哥谭大桥冲过,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几近于无,车身几乎要飞起来——谁见过蝙蝠侠那么急迫?

    突然地,蝙蝠侠用力踩刹车,一路火花四溅,轮胎不堪重负地发出“吱哑”的声音,车子稳稳停在桥头。

    蝙蝠车前面,漆黑的巨龙停驻上空,血红的眼眸居高临下地俯视,有着尖钩的双翼将霞光如潮水般分线。

    它头顶的黑甲骑士,无法窥探表情的面罩里,似乎有目光从中透出,遥遥与蝙蝠侠隔车窗对视。

    “告诉布鲁斯·韦恩。”从声音探听出他此刻好像有东西要从身体里爆发出来,骑士缓慢而有力地述说:“离我的女孩——

    “远点!!!”

    第27章 切斯特

    你给她带来灾祸!

    蝙蝠侠听出骑士的未尽之言。

    黑龙转身,巨大的龙尾有意无意地在地面划过,粗大的刮痕横亘桥头,似乎是一条分割两头的线。

    “蝙蝠侠……”夜翼欲言又止。

    蝙蝠侠开车的手仍是平稳的,宛若什么也没发生,冲过那条线。“罗宾,监控有发现小丑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罗宾鸟声音沉沉的。

    蝙蝠侠便用护目镜的录像功能,回放小丑的直播——驾车回来的几十分钟里,蝙蝠车负责自动驾驶,他已回放十三遍。每一遍都采集视频里少女脸部的3D数据,每一遍都得出同样的结论,那就是“米歇尔”。

    之前他想不通米歇尔是如何身在纽约还被小丑抓住,现在他有了个猜想——去纽约找钢铁侠的,不一定是米歇尔,更有可能是米歇尔发现了她身上的追踪器,把它们交给切斯特,让他去寻找钢铁侠的帮助。

    蝙蝠侠按下急迫,冷静地询问:“背叛小丑的手下们呢?”

    “没有!”罗宾扔出绳索,在有着八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飞跃,“凡·佩森公寓,格兰达大街1432号,布里特多夫酒店,幸运钱币赌场,维尼戈杜高尔夫俱乐部,我都去过。他们四天前就没有去他们常去的落脚点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丑今天才逃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,蝙蝠侠,显而易见的。”杰森用牙齿撕扯嘴唇上的皮,“所以,我巡视过监控没法覆盖的地方。没找到。这可不像小丑,他跟你玩游戏,从来没有不给你提示。”

    “罗宾。”蝙蝠侠警告,“我说过什么?”

    “是,是,不可以依赖罪犯的举动,要做好万全的准备,长官,我回答的对吗?”

    “3.7分,扣掉我的提醒。”4.0分是A,3.7分,是A。

    蝙蝠侠突然道:“找到了。”

    杰森两条腿灵活地夹住身旁那层公寓的栏杆,强行滞停,身子腾翻,站到安放空调机的小阳台里,“哪里!”

    蝙蝠侠:“视频第44秒,装鲨鱼的水族馆箱子,水层折射小丑帮两名成员闲谈时,嘴唇的动作。滨水区,他们说。”

    “我立刻赶过去!”杰森又变回快活的小鸟,跨过栏杆,飞翔于哥谭的高空。

    蝙蝠侠关掉内部通讯。

    更有义警经验的夜翼一针见血指出:“你没有提醒他,大部分时候,人和身边人交流,不说他们所在地点的名字——他们通常是说:这儿。”

    所以,杰森去的,肯定是那几个小丑的手下被关押的地方。

    蝙蝠侠极端平静:“你也去。”

    夜翼诧异:“我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那小丑……”

    “夜翼,我需要你知道。”蝙蝠侠停车,打开车门,将夜翼从蝙蝠车里弹出去,“小丑是蝙蝠侠的对手。”

    蝙蝠车闪电般蹿走,徒留夜翼站在水泥大道上。

    “唉,真别扭,说担心我们被小丑伤害,有那么难吗?”夜翼挠挠脸颊,用从马戏团学来的灵巧往滨水区去。

    *

    米斯蒂先找到了小丑。

    哥谭确实很大,不过,当你能制空时,你总会很容易发现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黑龙于哥谭高空停驻,米斯蒂很有耐心地用系统镜头聚焦视线所及的所有窗户,一片片区域排查,终于是让她从某间关门的宾馆的天窗里,发现小丑那头标志性的绿头发。

    海豚宾馆。

    米斯蒂认得,那是家以海鲜闻名的宾馆,她去吃过,肉质确实鲜活饱满,口感Q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