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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行了,不说了。”叶万胜冷漠地摆摆手,“你们马上派出人手,全力寻找叶风。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!” 叶子烈忙问“父亲,如果找到叶风,是否把他带回来?” 叶万胜沉默了许久,叹了口气,道“找个村寨安置下去,让他活完剩下的时光吧。他毕竟是子辉的血脉,我们也不好太绝情。” 叶子烈立即心领神会地点头道“是,我明白了,那就打断他的腿,让他在村寨里躺一辈子!” 叶风并不知道,叶家已对他做出冷酷无情的决定。离开叶家之后,他连件上衣都没穿,光着膀子在街上狂奔。他深知山水镇不能待下去了,便调转方向,朝山上奔去。 山水镇之所以叫山水镇,就是因为它依山傍水。山的名字叫黑林山,山高千米,占地百里。山中长满了黑松,经常有野兽出没。 大冷天的,没衣服可不行,叶风逃跑途中,向一户农家讨要了一身破旧的棉衣,也不管大小合不合适,胡乱地套在身上,继续向山中狂奔。 日上三竿时,他已经到了大山深处,没必要再往里走了。 “今天太冲动了,实力没有足够强大之前,真不该对叶振雄下手。”他微微皱眉,“我无亲无故,身上也没钱,以后只能露宿荒山了。” 想到这,他就认命了,喃喃道“只能等我武徒四重,打通小周天之后再返回叶家了。露宿就露宿吧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 他一咬牙,就决定住在荒山上。 很快,叶风就找到了一个山洞,大小足够他容身。只是山洞好像被什么野兽住过,充斥着浓浓的刺鼻骚腥味。可也没办法,他又拔了些干草,胡乱铺出一个睡觉的地方,就开始继续修炼“瞬步”。他相信,至多再进行五十次训练,就可以完完整整地迈出第一步! 事实上,接下来的练习,流畅了很多。 “噗!” 步子迈出一半,叶风就喷出一口血,可是这一次,他稳稳站立,并未摔倒!经过多次的练习,他早已发现瞬步的某些规律,每一次失败,都让他的动作更加协调,精准! 当然,别人是不可能像他这般玩命训练的。训练一次,就重伤一次,换个人怎么也要休养十天半月才能恢复。这么一算,练习五十次,只怕要经历两三年之久!任谁都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在一门武技上。而叶风不同,他有生机之力恢复伤势,可以不断重复练习,直至成功。 第七十次! 第九十次! “咔嚓!” “刷”得一声,他的身形鬼魅一般,出现在十米开外的地方。 他终于完整地迈出了第一步!当然,他也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,脚趾骨粉碎,腿骨断掉,数十条血管爆裂,整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地,一动不动。可他却一边痛得直抽冷气,一边哈哈大笑。 “成功了!我成功了!” 瞬步第一步的效果,让他震惊无比。瞬间就到了十几米之外,奇快无比,犹如鬼影,无迹可寻。他有种预感,在这一步面前,就算是武徒九重的人遇到了也要吃亏! 北冥再度修复他的伤势,短短一刻钟不到,他又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。 不知不觉,五天时间过去了。连他自己都不记得练习了多少次,伤了多少回。三百次?五百次?总而言之,他现在可以完整地迈出一步,而且毫发无损! “呼!终于练成了!虽然还算不上熟练,可起码能够用来对敌。”叶风很满意自己的进步。为了迈出这一步,他吃了不知多少苦头,然而都值了! 接下来,第一步越来越熟练,越来越快。伴随着瞬步的修炼,他的气血开始发生显著变化,施展瞬步时,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坚韧的皮口袋,而血液就是装在皮口袋里的水银,奇重无比。他手臂一晃,手臂上的力量就能通过血液,传导至腿上。他的腿再一动,同样可将力量传导于手臂上。 于是北冥开道“恭喜主人达到了炼血如汞。” “这就是炼血如汞吗?果然奇妙!”叶风点点头,“如果吴含玉再打我,我就算不闪不避,也能接下她一击。她的拳头打在我身上,血液瞬间就能吸收力量,平均分散全身各处。” 北冥道“主人说的对。这正是炼血如汞的妙用,大大提升抗击打能力。” 叶风很高兴,道“我离开叶家,有一段时间了,今晚回去探探情况。” 于是当晚,他悄然回到了山水镇。 由于刚天黑,他没敢马上去叶家,而是找了处桥洞躲起来,等待夜深人静的时候,才前往叶家。 从小就生活在叶家,他对于此处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。哪里有暗哨,哪里有机关,一清二楚,于是很轻松就进入叶宅。他在柱子下的阴影中,快速移动,很快就绕过了大厅,来到了一个院落。这个院子,是族长之子叶子元住的,叶振英也住在这里。 院子很大,前后三进,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后花园。院内光线很暗,叶风隐在花丛之中,思考着是不是趁机把叶振英教训一顿。其实他夜探叶宅,并没有明确的目的,只是单纯想来看看而已,当然能了解到一些情况更好。 正想着,主卧房内传出一声大喊我错了,子辉,放过我! 然后窗口亮起灯,一个妇人的声音响起,担忧地问“子元,又做噩梦了?” 叶风心中一动,这一男一女,正是叶子元夫妇,叶子元为什么会发噩梦,而且大叫父亲的名字?他悄然来到窗户底下,侧耳倾听。 培元之后,他的听力远超普通人,加之夜深人静,屋里任何的细微声音,都逃不过他的耳朵。 “该死!”卧室内,叶子元低声咒骂了一句,“去给我倒杯水。” 接下来,传出脚步声,叶子元“通通通”大口喝水的声音。 此时,那妇人道“子元,叶子辉都死多少年了,你心里想那么多干什么?” “你以为我想?”叶子元哼了一声,“也怪了,我大半年没发噩梦了,今天居然从梦中惊醒。” 妇人冷哼一声“人死如灯灭,有什么好怕的?虽说叶子辉当初替你背了黑锅,尸身送到黄家鞭尸。可出手的又不是你,是父亲一掌击毙了叶子辉。而且当时不是没别的办法吗?难道大家眼睁睁看着你去黄家送死?再说了,你又不是不知道,叶子辉居然敢加入昊天教。他若不死,说不定咱叶家就要完蛋。” 说到这,妇人似乎想起了什么,恨恨道“也怪你。要不是你死去青楼里风流快活,又怎会和黄家少爷起冲突?你不和黄家少爷起冲突,又怎会失手打死他?若非叶子辉替你背了黑锅,你的脑袋早让黄家主摘掉了!” 叶子元怒道“闭嘴!男子汉大丈夫,哪个不出去风流快活?也是当年那黄章欺人太甚,仗着他黄家势大,竟敢当着天仙楼头牌的面让我舔他的脚趾。哼!他一个武徒三重的少年而已,居然敢惹本大爷?老子一掌就结果了他!” “好好,你厉害行了吧?”妇人似乎懒得再说什么,气呼呼地睡觉去了。 而窗外的叶风如遭雷击,父亲居然是被叶万胜害死的!通过叶子元夫妇的对话,他立刻就解了全部。叶子元青楼与黄章争风吃醋,结果一怒杀人。为了避免黄家的报复,族长叶万胜,亲手杀死了他父亲,并把他的尸体送往黄家,当替罪羊! 那母亲呢?母亲必是知晓了内幕,才被那些畜生害死的吧? “父亲!母亲!”叶风热泪滚滚而下,内心中充满了愤怒和恨意。 “叶万胜!叶子元!我叶风必将你们碎尸万段!”他在内心中狂吼。 “谁?” 由于情绪激动,叶风的呼吸急促,居然惊动了武徒八重的叶子元,对方喝斥出声。随后,一道身影推窗飞出,出现在了叶风的位置。不过窗外连个鬼影都没有,叶风早已离开了。瞬步暴发之下,他瞬间就到了院外。 “难道是我听错了?”叶子元一脸疑惑,摇摇头,重新返回房间。 出来叶宅,叶风犹如一匹黑夜中的孤狼,步伐轻且稳地走在大街上。叶家人带给他的屈辱,欺凌,一幕幕在脑中浮现,他忽然间就明白了,为何叶家对他如此冷漠,为何他一直找不到归属感。 叶家人为了保住嫡系的叶子元,无耻地害死了他的父母。叶万胜等人,自然不希望他成长起来,毕竟一旦机密泄露,会引发严重的后果。斩草不除根,春风吹又生。只要叶风不死,对他们而言,就永远是潜在的威胁! 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,叶家人才会长久以来欺压他,对他这个孤儿,不仅没能给予丝毫温暖,反而是无尽的冷漠。 他甚至怀疑,叶振英废掉他的经脉,很可能就是受了叶万胜等人的指使。 要知他当年一没资源供给培养,二没长辈指点。仅凭着幼年时代父亲给传授的知识,就在十二岁步入武徒三重。那样的潜力,使得叶万胜等人感到威胁,是以才对他下手。 “无情无义,无德无仁!”叶风狠狠地在地上啐了一口,他突然加快脚步,头也不回地重返深山。 “我要用剩下的时间,将瞬步的第二步修炼成功,达到血气如雷的境界。叶家比武大会,我绝不让叶振英取得名额!”叶风心中暗暗发誓,他没浪费任何时间,即刻返回山洞修炼。 “轰!” 一步迈出,血液中突然激发出大量血气,并且暴动起来,他的血管一阵剧痛,差点就昏死过去。随后他一边等待生机力量修复伤势,一边思考着第二步的奥妙。 “瞬步的第一步,纯粹是靠肉身的爆发力。而到了第二步,靠的则是血气。肉身再强,也不可能与血气相比。”叶风思索着,“看来,后面的修炼,有得苦头吃了!” “扑通!” “扑通!” 练习难度较之第一步更甚,叶风的血管数度被爆炸性的血气波动给撑坏,然后修复,再损坏。 一天过去了,两天过去了。在此期间,人形金光中第二重神光里的魔神虚影,不断地释放出神奇的力量,强化着叶风的血液。 到了第七天正午,一直没有休息,表情麻木的叶风终于完整地迈出了第二步。只见他的身形晃动了一下,就拉出两道残影,而真身却已到了二十米之外! 瞬步第二步,不仅速度更快,距离更远,而且还能制造残影,迷惑敌人! “主人成功激发出血气,再练习几日,应该就可以炼血如铅了。”北冥道,“炼血如铅和血气如雷,只有一线之隔,突破了前者,后者就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了。” “好,我尽快突破!” 他没日没夜的修炼,没时间孤独,也没时间伤感,进步神速! 这一天,筑基神丹的九重神光里的第二重消失了,魔神虚影也没了。他突然有种“散”的感觉。这种感觉很奇特,仿佛他的身体是一个大皮口袋,而血液则是一粒粒的铅沙,此时若有人打他一拳,就会就种打进沙堆的感觉,力量一下子就陷进去了,无法集中。 叶风若有所悟,突然道“北冥,我明白了。” “主人知道何为炼血如铅?”北冥问。 叶风微微一笑,他一运劲,全身血气奔腾,“轰隆隆”地犹如雷霆。他的心脏每跳动一次,便发出擂鼓般的巨响,震得附近的黑松树都微微颤抖。 “这就是血气吗?”叶风伸出右手掌,皮肤上有一层淡淡的血光,极为稳定。 “很好!主人成功了,不仅炼血成铅,而且一举达到血气如雷,甚至可以血气外放。其实血气和元气本质相同。血气一旦进入经脉中运行,就称为元气。”北冥道。 连续的修炼,叶风腹中饥饿,又到了吃饭的时间。好在他有瞬步傍身,很快就猎杀到一头大狍子,然后剥皮割肉,用火烤来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