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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,总饭点打电话。太奇怪了。 “……回。”黎昼听他语气明显低落,又想起小孩儿早晨没见着他哭得眼眶通红,有些许后悔。 双方挂断电话后,收拾好卧室后,季棠送走了管家,翻出电脑又恢复了往常的码字生活。从穿书后将实权交给大哥后,就跟挪了个位子似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码字,亦或是打打游戏,吃饭睡觉都宅在家。 这次又挪了个窝,适应得很快。 由于之前在LJJ开的纯爱小说写到了完结章,评论区一片“撒花”,他想了想得开新文了,微微思忖了下决定就地取材,开本金丝雀文学。 文名叫《穿成霸总后我变成了金丝雀》,季棠咔咔咔一通写完第一章激情开了第一章发表。 《金丝雀》男主名叫棠离,由于对名为程舟的导演一见钟情,于是伪装成小可怜被恰好需要金丝雀的程舟被包养了。 【不对啊!?难道不应该是棠离包养程舟么?】 【笑死我了!!啊啊啊啊!我发誓绝对是程舟对棠离一见钟情!!不然怎么可能真包养棠离!!!】 【我觉得都是套路!绝对是套路!!大大!!小攻摆明了逗棠离啊!怎么可能五块一个月嘛!】 【……撒花ヽ(°▽°)ノ】 季棠抓了抓头,没搞明白评论区,关闭电脑时恰好五点,是时候做饭了,他打开冰箱见里面除却矿泉水外别无其他,不禁有些气馁,有些愁苦摸了摸下巴道:“……要出门。” 在季家时,都是佣人们做好饭给他送到门口的,哪儿用得着他动手啊。 恰好这时黎昼开门回家,季棠呆了呆似乎还没反应过来眼下两人同居了,呆呆道:“没菜了。” “走吧,去买菜。”黎昼将冰箱门关了,觑了眼里面矿泉水顿时觉得寒掺,暗暗思忖着该给小孩儿买点什么。 季棠在他回来后悄悄松了口气,以为不用出门了,谁料黎昼话音一落拉着他的手朝屋外走,显然是要一起去买菜,他讷讷了好半晌,还是没说出忤逆金主的话。 ——万一,罚款怎么办? 公寓离附近超市并不远,种类齐全,应有尽有,季棠推着购物车蹿在人群里有些不自在,头习惯性低着,乖巧跟在黎昼身后,没过多久购物车里便有不少蔬菜肉类。 “棠棠最喜欢吃什么?”黎昼将一盒番茄扔在购物车里,状似无意问。 季棠咋然被点名,注意到他喊“棠棠”,有些不自在,可又一想主角受对谁温柔可亲是正常的,扯了抹笑应道:“喜欢吃鱼。” “那就买鱼。”黎昼想起早晨搂着小孩儿都没几两肉,也不知道季家人怎么养的孩子。 得给小孩儿补补。 免得半年后分开,小孩儿伤心难过得褪掉一层皮,那得多可怜。 季棠微怔:“?” “还有呢?”黎昼买鱼。 “……没了。”季棠见状,卡在喉咙里的“酸奶冰激凌薯片”全碎了,他不是个喜欢麻烦别人的人,这次逼不得已已经很麻烦黎昼了,不想黎昼再在别的地方麻烦黎昼。 黎昼买完鱼,继续买别的东西时,见小孩儿路过酸奶区就瞅两眼,他掀起一边眉觉得好笑,一问季棠要不要,季棠又忙摇头匆匆朝前面走。 一圈超市逛下来,但凡是季棠多看两眼依依不舍的,黎昼一律都买了,塞满了购物车,结完账就给了超市地址让直接配送到家。 晚上做饭时,季棠在厨房笨拙的摔烂了第四个盘子划伤手指后,黎昼给他处理了下伤口让人去客厅看电视。 作为金丝雀,季棠觉得失败得要死,在客厅里徘徊了好半晌,又偷偷看厨房里忙碌的黎昼,觉得金丝雀事业在夭折的边缘。 ——讨金主开心。 于是,吃饭时,季棠吞咽着可口的饭菜问:“黎先生,那你喜欢什么?” 黎昼对于“黎先生”这个充满距离感的称呼有些不舒服,笑着给他夹了菜,“喜欢拍戏。” 季棠希望黎昼能高兴点,遂笑吹彩虹屁道:“黎先生拍的戏我每一部都很喜欢,你真是国内顶顶好的数一数二的导演,这次电影你一定能拿到奖!” 黎昼但笑不语。 季棠又绞尽脑汁吹了会儿,见黎昼轻笑终于觉出点金丝雀的价值,食欲渐渐上来了,高高兴兴吃饭,快吃晚饭时,就见黎昼搁下筷子,笑眯眯望着他道:“棠棠,以我们的关系,你不觉得喊黎先生生分么?” “……?”季棠一脸茫然。 不喊黎先生,喊什么? “喊我名字。”黎昼淡淡道,像是理所当然似的。 季棠踟蹰了下,觉得好像是该改称呼,笑了下十分友好道:“黎昼。” 黎昼满意。 “你叫我棠棠,我还以为……我要叫你阿昼才合适呢……”季棠继续吃着饭,又夹了块鱼肉:“不过喊名字也挺好的。” 黎昼撑着下巴,心情微妙。 毕竟小孩儿不知道在心里模拟过多少次喊他阿昼了,这会儿估计正失望着呢,果然是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了。 哎,他就不该现在对小孩儿这么好,要是半年后泥足深陷,小孩儿拔不出来怎么办? 那他不成了罪人了? 吃完饭,季棠收拾碗筷洗碗,在晚上9点时恰巧看到黎昼在看电视看拉片,他端着茶过去递给黎昼,乖巧又自然坐在他旁边,佯装认真跟着看电视,膝盖微微跟黎昼的大腿碰了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