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道今天不上班 第221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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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着炎奴,他混了许多好处,又是法宝又是福地的。 所以炎奴请他教授妙寒、半云修仙,他非常用心。 “道行深有什么用?反而对凡人束手束脚,我看境界没什么好修的,就堆法力不就行了?”黄半云说道。 他身边都什么人啊?见识过炎奴,见识过肖遥牧,见识过秃发邪修,还有曾经并肩作战的老鬼与水女。 乃至那被魔道扔回世外之地的天义老怪,这不都挺厉害的,也都是灵妙期啊。 黄半云见多了这帮人,修仙都修得没劲儿了! 芦荟真人把他当做徒弟,听了这话胡子都飞起来了:“瞎说!不修道行,不升境界,那就是邪门歪道!” “啊?”炎奴怔了一声。 “呃……”芦荟真人吭哧一下:“我的意思是说,既然修仙,就好好地修行,正经地修行,不要光想着捷径!” “半云又非逆天之人,就该走堂堂正道,总不会错的。” 炎奴笑道:“说的也是,你光炼法力,能有我多?好好提升境界,以后参悟几个大神通,还能帮上我哩。” “哦,那提升到神识期,要花多少道行?”黄半云问道。 芦荟真人又吹胡子瞪眼:“什么叫花多少道行!你当是买菜呐!” “境界的突破,是要参透天道,领悟玄学至理的。” “悟性越高,领悟的越多,所需要的道行就越少。” “九成的努力,外加一成的灵性,道行这东西,归根结底就是天道酬勤。” “真要纯靠十成的努力硬抬到下一个境界,那所需的道行可太多了,寿命远远不足以支撑你达到长生期。” 炎奴好奇道:“长生期就长生了吗?” 芦荟真人颔首:“没错,我们称其为‘第二种长生不死’,基本可以一直活下去,血肉之躯永不老朽。” “第二种?那第一种是什么?”众人惊问。 芦荟真人解释道:“从大方向来说,修仙之路分三大境界,通灵境、得道境、登仙境。” “通灵境修的是人体精气神的蜕变,对悟性要求还不是特别高。” “分为身轻体畅,通灵彻视,观照百里,感应天机,这四种身心蜕变,对应淬体期,灵妙期,神识期,劫运期。” “每一个小境界的提升,都只是增加六十年寿命,劫运期也就活三百六十年而已……当然,妖怪天生寿命长那另当别论。” “但是劫运期可以夺舍,只要世界上还有年轻的身体,那就能换一具身体再来,所以被称为第一种长生不死。” “很多修士都卡在这里,毕竟踏入得道境,如果只堆道行,则需要四百年,寿命不够。” “而得道境开始,对悟性要求很高,修的是天道至理,必须要参悟法则奥妙来成长。” “金身玉体,长生久视,超尘绝逸,万象更新,这四种身心蜕变,对应金身期,长生期,离尘期,更新期。” “从金身期开始,就可以不息、不饮、不食而活。身体看似柔弱,但内蕴灵光,实际上可硬抗强横打击,坚韧不催。加持的天道纹韵越高,则身体越强大,但外表不会有任何变化。” “长生期就更厉害了,世间生灵,之所以寿命有极限,在于血肉再生次数有限。” “而长生期则打破了这个桎梏,老化的血肉会立刻被新生的血肉替代,人体无数血肉器官,在法则的照耀下,生生不息,永不腐朽枯竭。” “当然,伤势太重,若不及时救治,还是会死的……” “所以被称为第二种长生不死。” 炎奴举一反三道:“那登仙境,是不是还有第三种?” 芦荟真人感慨道:“是的,除了羽化期以外,人仙、地仙、天仙,各有其不死之处。” “是连杀都杀不死的那种,纵然湮灭,只要命格还在,亦能重生。” “具体的我也不懂。” 赵雨冷笑道:“我来告诉你吧,人仙命格,寄托于种族。地仙命格,寄托于大地。天仙命格寄托于天道。” “人族众生不绝,则人仙不死。神洲乾坤不崩,则地仙不死。而若天道永存不灭,则天仙不死。” 炎奴瞪大眼睛:“原来是这么个天地人三仙。” “真就打死了也能重生?” 赵雨冷笑之余,眼角有些忧伤,不自觉流出米粒来。 “命格这东西,不管寄托于何处,归根结底不还是天道掌控?” “真要是死了,让天道以命格重生之,那还是你吗?或许受制于天,或许只是另一个……一模一样的存在。” 芦荟真人大惊:“什么意思?你们魔道总是胡思乱想!” 赵雨抹掉眼角米粒,大怒道:“这不是胡思乱想!我魔道昔日有墨家仙!” “然而他战死之后,却背弃了自己设下的信条,顺服于天,你和我说这还是他吗!” 众人呆滞,魔道之人如此说,并非无的放矢,原来昔日魔道也有仙! “噢!难怪上次见到的罗阎,一脸嫌弃修仙!说是逼不得已……”炎奴惊道。 赵雨扫视众人:“修仙可以,追求力量罢了,但最多停在得道境,不要再陷得更深。” “修仙修仙,万万不能成仙!” 芦荟真人神情怆然,目光闪烁不定。 修仙怎么能不为成仙! 他定了定神,哼道:“莫要乱我道心!修仙只为追求力量?真是典型的魔头言论,可笑!” “修仙之路是为了追求生命的超越,心境的升华!那是对于真理的无尽追逐!” “你们魔道,可知何为究竟!” 赵雨嗤笑道:“你也敢和我提究竟?‘究竟’之心,在于不懈地求索于自然,而非天道!” “哈!自然何有境界!”芦荟真人也觉得对方搞笑。 赵雨呵呵一声:“究竟求的是知,是结果,是真理,是一切的答案!而不是什么狗屁境界,真是舍本逐末!” 两人一正一魔,理念严重冲突,疯狂拌嘴吵闹。 炎奴白了一眼,懒得理会他们的言论,问常鼎文:“吞天门的残余势力解决没?可以北伐了吧?” “基本肃清,姜烈将军……着实厉害。”常鼎文说道。 这些日子,常家也没闲着,直接以吞天门叛国为名,带兵杀到各家豪族的地盘,或杀或抓了无数吞天门弟子。 不过,这固然解决了青州一夜之间落入秃发氏手中的危机,但常家却被孤立了。 一时间,各地豪族都警惕常家,对高密前线的货易供应也都停止了。 士林无数流言蜚语,指责常家夺取各家基业,扩张割据。 这吓得常家又把拿下的城池,还给了当地豪族。 妙寒听了郁闷道:“既然夺下了地盘,为何又要还回去?” 常鼎文无奈道:“我常家带兵强行入城,是为了消灭叛贼吞天门,如果趁机夺取基业,与反贼何异?” “……”妙寒瞠目结舌,仔细打量常鼎文,伸出大拇指:“你了不起!你清高!” 常鼎文知道她啥意思:“唉,你误会了,我非迂腐之人,乱世当行非常之策。” “当初叔父在时,我们也想扩张,接管周边郡县,苦于大敌在外,也没有机会和理由。” “现在有机会了,但叔父却不在了……” “我和两位兄长,在人家面前,全是晚辈,官职也低,没有名分啊。” “如果占领了城池不走,其他家就会联合起来对付我们,届时青州将举目皆地,抗击胡蛮的大好形势也就没了。” “正是因为我真的只消灭吞天门弟子,而把攻下来的城池还回去,才能如此轻松地进入第二家、第三家、第四家……短短几日,肃清了青州半壁。” 炎奴咧嘴道:“怕那些豪族联合攻你?他们咋不联合攻秃发氏呢?” “这样的豪族,怕什么?你带上我的烈甲,全都强行打下来啊。” 常鼎文指着炎奴:“老弟莫要乱说,这般硬夺下来,平白内耗,反叫秃发氏得利。” “不,这一次我支持炎奴。”妙寒严肃道:“事实上你中了秃发残灭的奸计。” “如此团结的舆论施压,哪是这么快可以形成的?这背后一定有秃发残灭推波助澜。” “而且,你就算不动人家的基业,这一次带兵肃清各郡,也已经惊吓到了各大豪族,还不是照样断绝了财货往来?还不是照样被警惕、孤立?” “你以为客客气气的撤兵,人家就领情了?” “带兵进入别人地盘,这种事要么不做,要做就做绝!” 妙寒洋洋洒洒,数落着常鼎文。 常鼎文哑口无言,只是长叹。 妙寒摇头,常子云死后,常家剩下的三名公子,都无足够的器量与魄力。 想到这,她不禁看向炎奴。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,炎奴胆量器量皆有,身份虽然低微,但乱世这个不是太重要,是否可以让炎奴顶在台前? 妙寒正思索着。 炎奴却大咧咧道:“不管他们了,灭秃发氏咱们一家就够了。” “如今吞天门危机被处理干净,还不赶紧点兵?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灭了秃发氏!” “至于那些豪族,若是拖后腿,后头再请他们去世。” 常鼎文瞠目结舌,好家伙,请他们去世?您挺客气啊。 这些天炎奴一直催促常鼎文,总是嚷嚷着一定要灭了秃发氏。 想起这一点,妙寒苦笑摇头,暗想:炎奴就这点不好,他要做什么,都会直言不讳,说清楚道明白。 当着人家面,也照样会如此,而且处理方式简单直接,说到一定做到。 这固然很霸气,但没有回旋余地,不宜顶在台前。 除非……